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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博石环保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2023年02月22日 09:28点击: 次 作者: 来源:安全环保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的规定及省、市、兰州新区环保部门的有关要求,现将企业的基本信息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企业名称:兰州新区博石环保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淮河大道西段633号

法人代表:朱伯麟

主要污染物:废水、废气

污染物名称:1.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等;

2.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氨、臭气浓度、硫化氢。

排放方式:1.废水:间歇排放,排入兰州新区化工园区尾水排放工程;

2.废气:连续排放,高空排放。

执行的排放标准:1.废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对于未列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特征污染物,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4-2008)》、《杂环类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523-2008》、《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1573-2015》2.废气:有组织排放H2S和NH3、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有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排放浓度:1.废水:2022年平均排放浓度为CODcr 39.909mg/LNH3-N 1.513mg/LTN 8.008mg/LTP 0.355mg/L2.废气:2022年全厂平均排放浓度为挥发性有机物3.825mg/m3,氨0.285mg/m3,臭气浓度549,硫化氢1.475mg/m3

排放总量:1.废水:2022年排放总量为CODcr 27.537t,NH3-N 0.6054t,TN 5.725t,TP 0.2266t;2.废气:2022年排放总量为挥发性有机物0.6012t,其余无许可排放总量要求。

超标情况:废水、废气均未发生超标情况。

超总量情况:废水、废气均未超出许可年排放量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