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化学工程公司党支部召开四月份党员大会暨二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集中学习。党支部班子成员、全体党员及中层干部参加会议。会上认真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一至三专题,《甘肃党史资政参阅》(第3期),《兰州新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关于3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等文件。
会议强调,党支部、党小组要把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通过集中学习、党员干部个人自学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各部门负责人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学习,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推动党员干部在学习教育中增强政治定力与实践能力,筑牢思想根基。
会议要求,党员干部要主动接受群众意见和群众监督。始终践行群众路线,把学习教育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实际行动,注重群众参与、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切实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以优良作风践行服务群众的宗旨,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学习教育和发展效能的重要指标;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从严执纪情况。深刻吸取《兰州新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关于3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问题,坚决严防侵害公司和职工群众利益的问题出现,防止物资采购、招投标等重点领域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以“零容忍”态度,对发现的问题,按照“四种形态”具体要求,情节轻微的,提交集团纪检监察室给予诫勉处理,情节较重并给企业造成损失的,按照相关程序依次提交集团纪检监察室、新区纪工委监工委从严核查、从严惩处,把严的标准、严的氛围深化到每一名党员干部工作岗位中来,促进严守底线、收敛收手,以精准问责激发担当精神、促进履职尽责,在公司范围内形成廉洁清朗的工作氛围。